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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风采 | 夏少林:甘当法律工匠 勇担社会责任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5-17 17:13:15

简介


夏少林,男,1969年11月出生,湖北黄冈人,华中师范大学1996级法学本科生。现任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武汉市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湖北省企业上市发展促进会副会长等职,民盟成员。2008年入选“武汉市第六届优秀律师”,2017年获得 “湖北诚信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2020年被聘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2020年5月被聘为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2021年被授予华中师范大学“特殊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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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夏少林与当时大多数年轻律师一样,干着“万金油”的活,疲惫而迷茫。其后悟出“专业的深度决定职业的高度”,立志做专业律师。夏少林2003年起兼任湖北省企业上市发展促进会副会长,从此与证券结缘,证券律师被称为证券市场的“看门人”、“设计师”,我国的资本市场又处在不断发展过程中,证券法律法规不停调整变化,同时监管越来越严格,这对证券律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夏少林律师组建律师团队专注湖北资本市场十多年,在公司证券与金融、并购重组、破产及债券发行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回天新材、华康医疗等多家企业提供IPO发行的法律服务;为长江传媒、武汉凡谷等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法律服务,累计有20多个证券服务项目通过证监会或沪深交易所审核,其专业业绩与能力在湖北省内乃至全国均获得企业界、金融界和同行的肯定和认可。



专业自信 善啃硬骨头



企业的资产重组在所有证券法律业务里面是最复杂和最难的事务,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许多没有先例和模式可循,需要非常专业的团队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断探索。


被称为“湖北文化产业第一股”的长江传媒借壳上市就是这样一个经典成功案例。


2009年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公司寻求上市遇挫,正在迷茫时,夏少林被引荐担任长江传媒企业上市专项法律顾问,他凭着资本市场练就的敏锐眼光及资本市场的人脉很快联系到上海华源发展这个壳公司。华源发展2008、2009年已经连续两年巨额亏损,如果2010年继续亏损,就会退市,同时华源发展亏损巨大,债权债务关系非常复杂。彼时的大股东央企华润集团曾经对华源发展进行二次重组均告失败。


夏少林从有针对性的方案设计,到和对方进行多轮谈判,到最后敲定实施重组,全程参与并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终于在2010年年底前成功完成重组,并且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武汉,在资本界赢得美誉。华源发展的破产重整和资产重组的成功,既保住了国有资产,同时保护了众多的中小投资者。


2011年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宣布长江传媒成功借壳上市,成为“湖北文化产业第一股”。长江传媒也因此获得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获得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多个奖项和荣誉。


退市公司蓝田股份(后为江湖生态)的破产重整则是另一个经典案例。


湖北洪湖的蓝田股份因为轰动一时的造假案被直接退市,在股转中心沉寂了10年。2012年夏少林担任江湖生态破产重整案管理人,设计、指导了江湖生态破产重整的全过程,并且取得成功。江湖生态的重整成功,资产盘活了,农(渔)民稳定了,而且重新打造了一个洪湖红色旅游的品牌,几乎荒废的老街瞿家湾也焕发了青春,在建党100周年之际,迎来大量游客。


江湖生态上市早,历史沿革时间长,问题众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十分复杂,并且涉农,关系到社会稳定。当时,退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全国还没有先例,向来喜欢啃硬骨头的夏少林,勇于挑战,从方案设计,到资产确权,债权债务清理,到物色重组方都全面参与。重整过程中还出现了恶意竞争对手的插曲,夏少林都依据法律,充分调查,均一一解决,最后,江湖生态重整成功,该案吸引了40多家专业媒体关注,相关报道超过100篇,中央电视台二台也予以报道。


夏少林参与过的还有全国首例在建中大型水电站工程破产案。湖北华清电力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水力资源开发和水力发电的企业,其投资开发的江坪河水电站和淋溪河水电站被誉为鹤峰县的“生命工程”、“重要民生工程”。由于资金链断裂,水电站建设全面停工,严重威胁到河道下游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了悬在当地政府头上的一把利剑。华清电力的2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7.52万千瓦,属中大型水电工程。


2014年3月份夏少林的律师团队进场,眼看汛期就要来了,前期谈了很多重组方案均都遇阻。为了避免汛期溃坝风险,夏少林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请省政府出面,说服湖北能源先行拿出前期资金,组织力量,投入施工,排除安全隐患。


2015年1月,湖北能源成功竞拍华清电力的江坪河水电站和淋溪河水电站等破产资产,两个水电站陆续复工,在应对2016年湖北特大暴雨防汛减灾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保住了大坝,也保障了下游广大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履行社会责任 积极参与公益



2020年1月,新冠疫情在湖北爆发。作为服务湖北的律师事务所,国浩武汉深知自己的社会责任。夏少林第一时间为员工统一采购口罩、酒精、蔬菜等物资并带领武汉律所向疫情严重的湖北黄冈市捐款12万元。同时,夏少林积极和国浩总部通报疫情和困难,得到国浩总部的大力支持,同年3月,在国浩体系总共组织向黄冈市捐款捐物达到300万余元。2020年12月,国浩律师事务所入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民营企业表扬”名单。


湖北对口支援西藏山南地区,国浩武汉当仁不让。2021年,夏少林主任前往西藏探望响应司法部援藏号召的国浩武汉援藏志愿律师胡斌,并组织国浩武汉向山南浪卡子县白地乡小学捐赠学生学习用品350余套,价值5万余元。


作为武汉市律师协会分管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副会长,夏少林律师时刻关注着行业的发展,多次在武汉市人大会议及法院座谈会上提出了与律师行业发展息息相关的诸多建议和议案,为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对办案人员无故不接听电话和随意变更开庭时间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等相关规定,更好的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获得了律师界的广泛认可与好评。作为湖北省政协委员,夏少林律师于2023年省两会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与支持力度,打造行业“隐形冠军”的提案》获得了湖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认可,湖北省政府于2023年5月出台了《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夏少林律师始终记得卢梭的一句话:“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青年是我们的未来,为加强法科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培养更加卓越的法治人才,2021年5月,夏少林作为45位来自全国各地各界人士之一,受聘成为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


夏少林认为,无论法科生选择从事什么样的法律职业,都应坚守法律人的底线,法律固然是无情、僵化的,但法律人却有着朴素的感情,在任何时候都应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正如法谚有云“法律是灰色的,而司法之树常青”。


夏少林在司法实践里不仅仅考虑法律问题,在相关方案设计上,也考虑中小投资者、企业职工、相关群众的利益,践行着法律人的善良。


为了更好地培养法律接班人,2021年9月,夏少林个人出资100万元以律所名义向华中师范大学捐款设立“禹裔宏贵”教育基金。


夏少林同志在20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严守律师执业规范,为当事人提供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不忘投身公益事业,肩负社会责任,彰显使命担当,秉承人文精神和大所格局,关注并践行社会责任,推动律所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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