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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思明辨  法行天下

桂子山法学青年学术沙龙第二十期顺利举行

文章来源:法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12-03 17:25:38

法学院讯(通讯员 王萍苑 孙帅雨)11月29日,第二十期“桂子山法学青年学术沙龙”在法学院103教室举行。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潘运华作题为《保理合同的实践难题与规范应对》的主题讲座。法学院副院长文杰教授担任主持人,教师代表黎珞副教授与全院本科生、研究生共计70余人参加讲座。

文杰教授对潘运华副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保理合同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是民法领域的难点之一,潘云华副教授对此有独到的研究,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



主讲环节,潘运华副教授首先辨析了保理合同的构成。他认为,只要应收账款具有“可描述性”,无论是现有应收账款还是将有应收账款,都可以展开保理业务。然后,他对虚构应收账款情形下的保理进行了分析,认为将虚构应收账款的保理合同效力认定为无效不妥。再次,他阐述了有追索权保理的教义学构造。他主张有追索权保理在学理上对应着债权让与担保、间接给付和附保证责任的债权让与三种不同类型的教义学构造。最后,他对多重保理中的特别规则进行了论述。



在讲座的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与潘运华副教授就保理合同相关问题展开深入探讨。潘运华副教授强调,作为未来的法律从业者,法科生不仅要掌握保理合同的理论知识,还要具备实践操作的能力。希望通过这次讲座,能帮助法科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保理合同的相关理论。



最后,文杰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对潘运华副教授表示衷心的感谢。此次讲座圆满结束。



审读人:文杰 万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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