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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思明辨  法行天下

【名家讲坛】张平教授“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权性”讲座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8-11-17 14:52:08

    法学院讯(撰稿:王琳 摄影:赵圣昆)20181114日晚7时,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科技发展中心主任张平教授应邀做客我院,并以“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权性”为题,在逸夫国际会议中心一楼报告厅为我院师生奉献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刘华教授主持。我院齐海滨教授、文杰教授、杨涛副教授、周莹副教授等教师以及法学院众多学子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中,张教授围绕人工智能生成物带来的挑战,就“著作权法的两个基本问题”、“著作权法的一个基本理论”、“人身权的讨论”三个方面,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权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分析。


首先,张教授由“著作权法的两个基本问题”这一挑战展开讨论,通过三个案例,给我们介绍了著作权法在作者和作品的定义上存在的争议,如:动物是否为作者,机器作画是否为作品等,并以此阐述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这一问题上所遵循的不同原则,进而延伸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署名问题”必须要解答的观点。其次,张教授就第二挑战“著作权法的基本理论”中的“思想与表达两分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分析,她由“署名权”的三重意义即:基本识别性、权属性和思想性引入,列举了三个同是抄袭作品“思想”但有不同判决结果的案例,指出“思想与表达两分法”有时并不完全适用。在讲解第三个挑战,即“人身权的讨论”时,张教授从“署名权”的转让、放弃、继承、约定和非自然人署名等方面阐释了“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性质的权利问题,从而类比到人工智能生成物的适用上。最后,张教授得出了“一定要给机器人署名;给机器人署名不等于设立新的法律主体;给机器人署名意味着人类不应当署名,著作权法的主旨之一就是禁止剽窃;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利的行使依然归属于人类”等结论。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与大家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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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谈环节,刘华教授以“生动与深入”、“探索与回归”、“启发与启动”三组词汇总结了张平教授的本次讲座,高度赞扬了张教授条分缕析分析微观问题以及开阔视野预判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对法律制度挑战的理论运用和方法论把控造诣。


   

    最后,刘华教授再次对张平教授莅临我院讲学表示由衷感谢,与会老师及同学们与张平教授合影留念,讲座在全体师生意犹未尽的讨论和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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